2020年9月28日,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公示了2021-2022年基金建议资助的17个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和质疑。现将无异议、可立项的17个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立项的申请机构自2020年10月19日起填写项目实施方案,经妇幼保健机构逐级审核,并上报至基金办。填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立项名单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立项名单.pdf